日本留學推薦.專業日本遊學服務:日本留遊學相關資訊

辦理留學需要文件

辦理留學所需要的文件一般各個學校大同小異,以下整理出來在個人方面及經費支付者應該準備的基本資料。這些資料都是在報名時與報名費同時提出的。
日本各級教育機構所需文件可參考本網站的日本語學校及大學別科、大學及短期大學、研究所、研究生/聽講生/科目等履修生或專門學校。

辦理留學所需文件

  • 入學申請書:學校格式,需由學生本人填寫,代辦可指導書寫
  • 留學計劃:學校格式,需由學生本人填寫,代辦可指導書寫
  • 留學理由書:學校格式,需由學生本人填寫,代辦可指導書寫
  • 履歷書:學校格式,需由學生本人填寫,代辦可指導書寫
  • 在學證明:大學、專科學校在學者或應屆畢業生應附在學證明書及成績證明書。如退學者,需在學期間證明書及退學證明書
  • 最終學歷畢業證明書:畢業證明書或畢業證書,在學者提出預定畢業證明書及前一學歷之畢業證書
  • 最終學歷成績單:各學年成績單
  • 日本語學習證明書:日本語能力試驗證明或補習機構之上課證及正式格式證明,證明需記載學習期間及學習時間
  • 在職證明:在職者或有工作經驗者才需提出,需明確記載公司名稱、地址、連絡電話。離職則提交離職證明書
  • 本人照片:3cm×4cm之三個月內近照,用黑筆在照片後面寫上國籍、姓名與生日
  • 本人印章:不重要之印章,請親自帶至代辦
  • 戶籍謄本:全戶
  • 護照影本:影本部分包括第一頁簽名處、中間有到過日本的紀錄。若有2本以上,則需一同帶來。原則上有出入日本紀錄的都需要帶來,若遺失,則需到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出入境紀錄
  • 健康診斷書:學校格式,至公立或市立醫院檢查,須照X光片
  •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書:日本政府格式
  • 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限男性
  • 財力證明:學校格式,需由支付者親筆填寫,代辦可指導書寫。詳細請看以下項目

辦理留學所需文件注意事項

  • 過去就讀學校或本國政府發行的各種文件需附日文翻譯。
  • 文件必須3個月以內發行之有效文件。
  • 無論書寫文件或機關發行文件請勿塗寫或修改。
  • 書寫文件非得以必須修改時請勿使用修正液塗改,應劃2條直線訂正後蓋章。
  • 除護照可提出影本,文件必須是正本。
  • 必須書寫的文件需以日語填寫,無法用日語填寫時可用中文書寫但必須附上日文翻譯。
  • 所有需要手寫的文件,務必要本人以黑筆填寫。
  • 除了畢業證書正本以外提出文件原則上不予以退還。
  • 簽名需與護照簽名一致。

財力證明

經費負擔方式共有三種,分別是申請人自行負擔、由申請人之親屬負擔或由住在日本的親屬負擔。各方式的證明方法如下,學生可由其中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狀況的方式;
申請人自行負擔

  • 本人之銀行存款證明書(請至銀行櫃檯申請,勿直接影印存款簿)。
  • 本人之在職證明正本。
  • 在職證明上無備註收入者須另附所得稅扣繳憑單(最近三年,請至國稅局申請)或薪資證明書正本。
  • 本人若為公司負責人時,則須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需蓋大小章。
  • 負擔人印章(不重要之印章)。

由申請人之親屬(雙親、祖父母或兄弟姊妹)負擔

  • 經費負擔書(學校格式,需由本人填寫,提交日本法務大臣用)。
  • 負擔人之銀行存款證明書(請至銀行櫃檯申請,勿直接影印存款簿)。
  • 負擔人之在職證明正本。
  • 在職證明上無備註收入者須另附所得稅扣繳憑單(最近三年,請至國稅局申請)或薪資證明書正本。
  • 負擔人若為公司負責人時,則須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戶籍謄本正本(全戶)以證明負擔人與申請人的關係。
  • 負擔人印章(不重要之印章)。
  • 負擔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由住在日本的(雙親、祖父母或兄弟姊妹)負擔

  • 經費負擔書(學校格式,需由本人填寫,提交日本法務大臣用,必須蓋上在日本區公所登錄過的印鑑證明的印章,並說明費用負擔的詳細情形)。
  • 負擔人之在職證明正本。
  • 證明費用負擔者和申請人關係的文件(親屬關係者附戶籍謄本或住民票。 業務關係或其他關係者,需備另外文件)。
  • 負擔人之銀行存款證明書(請至銀行櫃檯申請,勿直接影印存款簿)。
  • 負擔人之所得證明書(如為工資收入者遞交市公所發行的所得證明書或源泉徵取票。若為申報所得者,遞交稅務機關發行的所得證明書或確定申告的副本(有領收印證的))。
  • 負擔人若為公司負責人時,則須現在事項全部證明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營業許可證確定申告的副本(有領收印證而記載商號及經營者姓名者)其中一件)。
  • 印鑑登錄證明書。
  • 負擔人印章(不重要之印章)。

存款金額

財力證明為日本語學校及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所要求。不僅在申請留學的在留資格,為了找工作的在留資格「特定活動」,在申請時也是會被要求提出財力證明。可見,財力證明的提出是很普遍的。
提出財力證明,以便向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證明承擔留學費用的經濟實力。相關金額根據個人的留學計劃、時間長短來計算。
財力證明所要求的存款金額,入國管理局對金額無具體規定,一些日本語學校要求300萬日圓以上存款金額,也有大學(大學別科入學時)要求200萬日圓以上存款。如留學費用所示,在東京就讀日本語學校一年花費大約在300萬日圓左右,可見300萬日圓的要求必非刁難。

備註

  • 文件依學校及申請人而異,詳細請詢問學校。
  • 日本政府自1996年12月20日始,廢除入國管理法中有關留學生必須提供在日保證人的條文規定。因此,爲了入國及居留審査所需要的保證人制度已廢除。不過,如果本身無法支付留學期間的費用,則必須要有經費保證人。

日本留學、韓國遊學,Yes!日本留學讚

日本留遊學.聯絡方式

  • 立即來電
  • 線上諮詢
  • 加入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