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減免須知和申請資格
申請學費及入學金減免時必須具備的條件、錄取名額、減免金額、申請資料因學校而不同,計畫申請減免的學生需要花點時間仔細研究。為了讓學生能有效率的瞭解是否符合申請條件,在此整理出一般申請減免時需要具備的基本知識以供參考。以下資料僅供參考,詳細請詢問各大學。
以下申請資格所列的各種條件是根據各大學實際上要求的條件所整理出來,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大校要求必須符合所有條件,有些大學校只要求3項,有些要求的項目則多一點,當學生們在研究申請資格時要是能先把握這些傾向即可事半功倍。
申請資格
- 學生身分;如正在大學的學部或研究所的修士或博士課程就讀。有些學校只適用於修士課程。
- 品學兼優但需要經濟支援者
- 簽證;如限留學簽證才可申請但永住權者不得申請
- 於入學前半年或1年,學費負擔者死亡,或是,學費負擔者或本人因水災等天災而無法給付者
不具申請資格者
- 國費外國人留學生
- 外國政府派遣留學生
- 學校助手
- 學習意願;如基於出席日數不足而認定沒有繼續就讀的意願
- 成績不好因而認定無法畢業
- 留級
- 休學
- 在學中至日本以外的國家留學
減免對象、金額及年限
- 學費。國、公立大學提供半額或全額減免,私立大學減免30%或50%,減免年限各為1年。
- 入學金。減免半額或全額。
給付方法
- 無須繳學費或入學金
- 如已繳交將會退還
申請期間
- 入學金減免申請需在辦理入學手續當天申請。申請所需表格等資料會和入學手續資料同封。
- 學費減免申請期間分佈於4月、6月、12月等。
申請資料
- 申請書,有指定格式
- 扶養者所在地發行的所得證明
- 家庭構成等調查書
- 所得證明
- 打工狀況申告書
請注意,漏寫或少交資料通常不成為審查對象;另外,申請資料不會退還給申請人。
申請方法
- 在指定申請期間以內向學校提出申請。